关于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委员变更流程的补充规定
日期:2019-09-20 10:09:00 发布人:
关于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委员变更流程的补充规定
按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(以下简称章程)及委员产生办法规定,对各种原因需要增补和调整委员的办理流程,作如下规定:
1.委员变更
教师委员、学生委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,应进行调整,由各院系确定调整人选并向学校图工委提出申请。
因院系扩增,需要成立相应分委会、或增补委员,由各院系确定人选后向学校图工委提出申请。
2.变更程序
(1)由各院系分委会,提出本院系需要更换、增补委员名单,报本院系领导同意批准,上报学校图工委办公室。
(2)学校图工委办公室将统一报校图工委主任汇签后,由校图工委办公室发文。
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
2019年0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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