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存包柜管理方法
日期:2021-09-03 09:58:36  发布人: 

为了规范图书馆存包柜管理,维护读者利益和公、私财物安全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(一)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,仅用于读者入馆时存放不能带入阅览室的个人物品。

(二)读者自行存放物品,离馆时须取走自己的物品。

(三)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,请勿将个人证件、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入存包柜中。如未按规定使用存包柜,存放物品丢失,由本人自行负责。

(四)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,图书馆在每周四统一将未取走物品的存包柜清理并登记。超过时间无人领取者按无主物品交由保卫处处理。

(五)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及其它违禁、危险物品。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,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。

(六)读者使用存包柜时;请爱护公共财物。因敲击、刻画、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损失。

(七)若存放物品被盗,由读者向保卫部门报案,需调看安全监控录像了解情况者,由本人向保卫部门提供书面申请,由保卫部门调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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